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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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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全体职工:
为保障我院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落实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要求,根据《西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通知》(市政发〔2005〕170 号)、《西安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发放管理的通知》(市房改办发〔2006〕1 号)文件规定,现将我院符合条件人员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名单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对象范围
本批公示名单人员为2006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在我院工作的在编职工(含退休职工)中已离世人员,且该类人员生前未享受过房改优惠政策或住房面积未达标(包括但不限于福利分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直管公房等)。
二、信息真实性要求
名单所列人员(由其家属代为申请的,家属需承担相应责任)须确保以下信息真实有效:
人员身份信息(含生前职务、编制类型、退休状态等);
家庭住房情况(含是否享受过房改政策、自有住房套数及面积等);
补贴申请相关佐证材料(如户籍证明、离世证明、无房证明等)。
严禁隐瞒、虚报、伪造上述信息。若经核查发现违规情形,将立即取消补贴资格;已领取补贴的,须全额追回;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公示期及异议处理
公示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异议反馈:公示期间,若对名单人员资格、信息真实性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提交(需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如证明文件、照片等),逾期将不再受理。
接收部门:纪委监察室(科协楼三楼)
联系电话:029-87630715
四、其他事项
公示查询:本次公示名单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
线下:院内公告栏;
线上:探花av 官网gctanhuaav.com(路径:探花av→医院公告→《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公示通知》)。
咨询方式:若需了解补贴政策、申请流程等未尽事宜,可联系总务科;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08:30-11:30、下午 14:30-17:00;
咨询电话:029-87630737(后勤楼三楼总务科2室)
监督要求:本次公示接受全院职工监督,确保补贴工作合规透明。
探花av
2025年11月27日
西安市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清册: